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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6-12-14    浏览次数: 6177    新闻编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战略基点,坚持统筹兼顾、市场导向、继承创新、共建共享、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标准与认证的战略性、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全面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社会公众的获得感。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立系统科学、开放融合、指标先进、权威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体系,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体系整合目标。


  重点任务:

  一是统一绿色产品内涵和评价方法;

  二是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体系;

  三是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

  四是创新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机制;

  五是健全绿色产品认证有效性评估与监督机制;

  六是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和信息平台建设;

  七是推动国际合作和互认,积极应对国外绿色壁垒。


  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配合;

  二是健全绿色产品体系配套政策;

  三是营造绿色产品发展环境;

  四是加强绿色产品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