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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国家“十三五”引领建筑垃圾资源化
发布日期: 2017-02-08    浏览次数: 6095    新闻编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在“加快转型”中,提出“提升水泥制品。加快发展专用水泥、砂石骨料、混凝土掺合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和部件化制品。积极利用尾矿废石、建筑垃圾等固废替代自然资源,发展机制砂石、混凝土掺合料、砌块墙材、低碳水泥等产品。”

 

工信部《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持续推动循环发展”中提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体系,促进企业、园区、行业、区域间链接共生和协同利用,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探索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区域协同发展新模式,发挥各地优势,推动区域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实施京津冀地区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建立若干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跨省界协同发展示范区。加快推动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及产业规范发展。围绕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橡胶、废塑料、废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纺织品、废旧动力电池、建筑废弃物等主要再生资源,加快先进适用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建设一批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区,推进再生资源跨区域协同利用,构建区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工信部发布《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规划》提出“在保证产品质量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在水泥、混凝土、墙体材料和机制砂石等产品中提高消纳产业废弃物能力,逐步增加可消纳固废的品种。基于建筑废弃物生产绿色建材。”

 

《建材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

在“建材节能环保新兴产业发展重点”中提出“进一步提升并推广多通道分室燃烧器及全氧燃烧、富氧燃烧技术装备并实现产业化。重点开发与推广处置城市垃圾、建筑垃圾、污泥,有毒、有害物体的技术装备并实现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