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导向
揭晓2019关于固废的这些政策大动作
发布日期: 2019-07-08    浏览次数: 4344    新闻编辑: 
  近年来,关于固废的话题风云迭起,就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相关文件也提出,2019年行业要围绕“一项制度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两项重大改革”(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两大专项行动”(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以及四个领域重点工作,推动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固废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法规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政策的修订,是强化固废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的不断完善,可有效堵塞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行为的制度漏洞,着力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范能力。同时,今年还要推动制修订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重点行业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推动建立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体系,破解鉴定难、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不健全、利用处置不畅等管理问题。
  禁止洋垃圾入境 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2019年的两项重大改革分别是持续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和稳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印发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积极完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构建禁止洋垃圾入境长效机制,大力提升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推动改革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2018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和推动“无废社会”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据了解,今年生态环境部将积极组织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城市筛选工作,印发“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指导做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继续落实清废行动  推动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
  继“清废行动2018”之后,2019年继续落实《关于聚焦长江经济带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专项行动方案》和《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流域、区域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对长江干流生态环境无人机遥感调查成果的应用,推动地方建立健全环保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频发态势。
  另外,着力推进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印发实施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组织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
  推进四个领域重点工作
  2019年要切实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推进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不断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稳步推进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工作等四大重点工作。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做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国际公约的国内履约工作。落实《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增补版),印发关于淘汰林丹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公告并监督执行,继续开展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调查。按照《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要求,落实电石法氯乙烯单体生产工艺单位产品用汞量减半目标,开展汞及汞化合物库存及已关停氯碱设施调查,编制并提交首次双年国家报告。履行《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及其修正案,严格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